越順服,就越蒙福

教會C4裝備課程,順服權柄。這是一個很好的提醒,也是一個很好的自我探索。這個課程說的很好,順服「不是講道理」或者「不是講佩服」,是講「權柄」,所以不論你的父母OK不OK,你的上司講不講理,你佩服不佩服你的牧師,你都要順服。

曾經聽過一個演講,探討不一樣的中國人世代,X、Y、Z 還細分80、90、00,探討世代不同的成長環境、價值觀念。很有趣,可以想像越年輕的族群對「順服權柄」接受度越來越低。可能是因為父母並沒有傳達正確的「愛的觀念」,以為愛子女最好的方法就是用金錢打造最好下一代的道路,有的沒有把愛溝通好,以為愛是理所當然的、是人就會懂得,而子女沒有學到、或者沒有感受到。桂華牧師在這裡也說到,如果在家裡不懂順服父母,在外面就更難了。「愛」和「順服」是很緊密的,我們就繼續讀下去。

越順服,就越蒙福

我們的生命是否蒙福,是否被成全,都跟順服權柄有很大的關係。越順服神的權柄,越順服神所設立的權柄,就越蒙福。神設立的是次序,而不是高低、卑尊。
羅馬書13:1在上有權柄的,人人當順服他,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。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。

一、神設立權柄次序

二、神委派權柄

羅馬書13: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。 2所以,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;抗拒的必自取刑罰。

神設立四種主要的權柄:

  • 家庭−父母
  • 社會−官員
  • 教會−牧者
  • 職場(學校)−上司(老師)

四個彼此有連帶關係,例如:在家不懂孝順父母的,也不容易在職場順服上司。

  • 被賦予權柄,也相對的要承擔責任。
  • 要對結果負責的人,必須被賦予足夠的權柄去完成工作。
  • 權柄與責任是相對的。

三、違抗神設立的權柄會自取刑罰

羅馬書13: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。 2所以,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;抗拒的必自取刑罰。

例如:天使路西弗→撒旦,米利暗→大麻瘋,可拉黨(摩西時代)→被叛神,被地吞滅。

四、權柄的目的是賞善罰惡

羅馬書13: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,乃是叫作惡的懼怕。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?你只要行善,就可得他的稱讚; 4因為他是神的用人,是與你有益的。你若作惡,卻當懼怕,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;他是神的用人,是伸冤的,刑罰那作惡的。

哥林多後書10:8主賜給我們權柄,是要造就你們,並不是要敗壞你們;我就是為這權柄稍微誇口,也不至於慚愧。
  • 行善的→得到稱讚→與你有益的
  • 做惡的→當懼怕→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,刑法作惡的
  • 但是權柄是有界限的,就像新婚夫婦,兩個人要結為一體,作父母的權柄就不適合在他們夫妻相處之中。就像教會在會友的生活中只是傳達神的教悔,而不是試著控制會友的生活。

五、必須順服權柄

羅馬書13: 5所以,你們必須順服,不但是因為刑罰,也是因為良心。

(1)意見不同

  • 順服不是講有沒有道理,是講權柄
  • 與權柄意見不同時候可以溝通,但是要注意你的態度,這將決定你能否蒙福。但同時不能期待權柄一定按照你的意見執行。
  • 你的責任是分享、代禱和順服。合一比堅持而帶來的分裂好。

(2)權柄不完全

  • 順服不是講佩服不佩服,而是講權柄。
彼得前書2:18你們作僕人的,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;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,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。

5:6所以,你們要自卑,服在神大能的手下,到了時候,他必叫你們升高。

六、行使權柄和順服都因著愛

羅馬書13: 6你們納糧,也為這個緣故;因他們是神的差役,常常特管這事。 7凡人所當得的,就給他。當得糧的,給他納糧;當得稅的,給他上稅;當懼怕的,懼怕他;當恭敬的,恭敬他。8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,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 9像那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貪婪,或有別的誡命,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 10愛是不加害與人的,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。
  • 如何成為一個好的屬靈權柄?

彼得前書5: 2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羣羊,按着神旨意照管他們;不是出於勉強,乃是出於甘心;也不是因為貪財,乃是出於樂意;
  • 如何做一個好的跟隨者?

用謙卑的態度,支持、跟隨你的領袖。幫助你的領袖成功,扶持你的領袖提升,並超越領袖的期待,完成他說交辦的事。

 七、順服各領域權柄的教導

1. 政府↔百姓   集體的關係

羅馬書13: 1在上有權柄的,人人當順服他,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。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。 2所以,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;抗拒的必自取刑罰。 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,乃是叫作惡的懼怕。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?你只要行善,就可得他的稱讚; 4因為他是神的用人,是與你有益的。你若作惡,卻當懼怕,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;他是神的用人,是伸冤的,刑罰那作惡的。 5所以,你們必須順服,不但是因為刑罰,也是因為良心。 6你們納糧,也為這個緣故;因他們是神的差役,常常特管這事。 7凡人所當得的,就給他。當得糧的,給他納糧;當得稅的,給他上稅;當懼怕的,懼怕他;當恭敬的,恭敬他。8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,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 9像那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貪婪,或有別的誡命,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 10愛是不加害與人的,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。

2. 雇主↔僱員   職場的關係

以弗所書6:5你們作僕人的,要懼怕戰兢,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,好像聽從基督一般。 6不要只在眼前事奉,像是討人喜歡的,要像基督的僕人,從心裏遵行神的旨意。 7甘心事奉,好像服事主,不像服事人。 8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,不論是為奴的,是自主的,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。

3. 父母↔子女   親子的關係

以弗所書6:1你們作兒女的,要在主裏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 2-3「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」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 4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只要照着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。

4. 丈夫↔妻子   夫妻的關係

以弗所書5:22你們作妻子的,當順服自己的丈夫,如同順服主。 23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,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;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。 24教會怎樣順服基督,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。

5. 屬靈權柄↔門徒   屬靈的關係

希伯來書13:17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,且要順服;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,好像那將來交帳的人。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,不致憂愁;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。

詩篇91:1住在至高者隱密處的,必住在全能者的蔭下。

約翰福音15:5我是葡萄樹,你們是枝子。常在我裏面的,我也常在他裏面,這人就多結果子;因為離了我,你們就不能做甚麼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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