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賞賜」,不是該是中樂透、心想事成、房子車子名譽從天上掉下來之類的事情嗎?屬靈一點的話,就是得到恩賜、得到喜樂平安、得到神的恩典。當一個苦力活的祭司,怎麼會是一個賞賜呢?
民數記18章 6我已將你們的弟兄利未人從以色列人中揀選出來歸耶和華,是給你們為賞賜的,為要辦理會幕的事。 7你和你的兒子要為一切屬壇和幔子內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職任。你們要這樣供職;我將祭司的職任給你們當作賞賜事奉我。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。」
祭司是什麼?
- 祭司就是在神和人之間做溝通的人,只有祭司可以連結神和人是他們的橋梁。為百姓獻祭贖罪、禱告、祝福。
- 祭司是神所揀選出來的,而且需要聖潔。
耶穌來臨的時候,以他的寶血洗淨了我們所有人的罪,回復與神的關係,所以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有祭司的職位,與神連結、禱告祝福、獻祭贖罪。
為什麼神說當祭司事奉他是他的賞賜?
其實我也不明白,但是我覺得我是他的祭司了,事奉他我每天都感到很享受。這句話感覺奴性很強😓。每天忙東忙西的,做每件事情的時候感覺有他同在真的是越做越興奮,禱告讀經很高興,做身邊的雜事盡心盡力,關心弟兄姐妹求主給我智慧恩賜,與弟兄姐妹一起服事主更是喜樂,服事不認識主的更是開心想把福音的種子硬塞給他,讓他感受到從天國來的那份奇妙的愛。
我自己回想比較我其他的職分與祭司有什麼差別?當哪一個職分比較開心?當兒女嗎?當兄姐嗎?當情人嗎?朋友?職員?老闆?慷慨的人?幫助別人的人?有錢人?有智慧的人?有權力的人?有名的人?最漂亮的人?我還是覺得當祭司好,有我最喜歡的「永生盼望」給我源源不滅的活力,平安喜樂,公義正直良善,現在知道還有加上聖潔,當然還有與主同在。不張狂,不給別人欺負(主是我們的靠山),不缺乏,還有很多事情做榮耀主的名,每天敬拜讚嘆的神的恩典,一直到永遠,真的是太美好了。其他的職分,感覺是上上下下的,有盡頭的,有許多牽扯,而且會突然消失的,真的要做好很多心理準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