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,向”錢”看

這次回台灣,不知道為什麼有很深的一種感覺,不大對勁。有許多人說一些似是而非的道理,讓我覺得這個社會怎麼了?

申命記22章

1「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,不可佯為不見,總要把牠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。 2你弟兄若離你遠,或是你不認識他,就要牽到你家去,留在你那裏,等你弟兄來尋找就還給他。 3你的弟兄無論失落甚麼,或是驢,或是衣服,你若遇見,都要這樣行,不可佯為不見。 4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,不可佯為不見,總要幫助他拉起來。

5「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,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,因為這樣行都是耶和華-你上帝所憎惡的。

6「你若路上遇見鳥窩,或在樹上或在地上,裏頭有雛或有蛋,母鳥伏在雛上或在蛋上,你不可連母帶雛一併取去。 7總要放母,只可取雛;這樣你就可以享福,日子得以長久。

8「你若建造房屋,要在房上的四圍安欄杆,免得有人從房上掉下來,流血的罪就歸於你家。

9「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你的葡萄園裏,免得你撒種所結的和葡萄園的果子都要充公。 10不可並用牛、驢耕地。 11不可穿羊毛、細麻兩樣攙雜料做的衣服。

12「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圍做繸子。」

有關貞潔的條例

13「人若娶妻,與她同房之後恨惡她, 14信口說她,將醜名加在她身上,說:『我娶了這女子,與她同房,見她沒有貞潔的憑據』; 15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來,帶到本城門長老那裏。 16女子的父親要對長老說:『我將我的女兒給這人為妻,他恨惡她, 17信口說她,說:我見你的女兒沒有貞潔的憑據;其實這就是我女兒貞潔的憑據。』父母就把那布鋪在本城的長老面前。 18本城的長老要拿住那人,懲治他, 19並要罰他一百舍客勒銀子,給女子的父親,因為他將醜名加在以色列的一個處女身上。女子仍作他的妻,終身不可休她。 20但這事若是真的,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, 21就要將女子帶到她父家的門口,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她打死;因為她在父家行了淫亂,在以色列中做了醜事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

22「若遇見人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,就要將姦夫淫婦一併治死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。

23「若有處女已經許配丈夫,有人在城裏遇見她,與她行淫, 24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本城門,用石頭打死-女子是因為雖在城裏卻沒有喊叫;男子是因為玷污別人的妻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

25「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,強與她行淫,只要將那男子治死。 26但不可辦女子;她本沒有該死的罪,這事就類乎人起來攻擊鄰舍,將他殺了一樣。 27因為男子是在田野遇見那已經許配人的女子,女子喊叫,並無人救她。

28「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,抓住她,與她行淫,被人看見, 29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;因他玷污了這女子,就要娶她為妻,終身不可休她。

30「人不可娶繼母為妻;不可掀開他父親的衣襟。」

申命記是通常大家不喜歡讀的,因為有太多法規,太多不可以。但是我最近讀了,覺得讀聖經真好,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什麼事可以做什麼是不可以做的事。這次回台灣接觸的人比平常廣泛一些,從大家的口中了解有許多價值觀念都已經不大對勁了。像是對錢財的看法,對未婚生子的看法,對離婚的看法。我很喜歡台灣,不只是因為是我的出生地而且影響我最多的地方,我們的地理人文都是最親切最認真最互相幫助的一群。如果這全部都被錢財污染的真的就太可惜了。希望神可以繼續看顧保守台灣,台灣的政府,台灣的社會,台灣的人文資產。

上面的經文可能有一點難了解,以下是導讀本的解釋。

「所屬的就有所屬的主人,如果是屬於別人的,不論是人或物,我們都不可以強行得著。一切受造物都有被造的尊榮,對動物是這樣,對人也一樣。當你知道你的兄弟姐妹發生困難,而這事情是你可以做的,或者是你知道如何解決的,你要主動去協助,不要佯作不知道。我們在生活的行為上要聖潔,在衣著上,在物質上,在性關係上都要有分寸與對的原則。不要讓自己落入非正確神許可的關係中錯誤的性犯罪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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